《不同年龄段有不同的离职原因》 金八号配资
60后 什么是离职?
70后 为什么要离职?
80后 收入更高就离职!
90后 领导骂我就离职!
95后 感觉不爽就离职!
00后 领导不听话就离职!
抛开真实年龄不说
你离职的原因属于哪一种?
有人被公司拖欠工资被迫离职
但公司却说不写
是因为“个人原因”离职不给办手续
这里有坑吗?
还有的公司在离职协议中 金八号配资
设置了“无任何争议”的条款
这签了有啥后果?
今天的“以案说法”为你解答
01
案件回顾
小于是某家装公司的设计师,因与公司就工资差额、提成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存在争议,诉至法院。
该家装公司提交了有小于签字的《辞职申请表》。申请表显示,小于在2022年9月1日因个人原因辞职。因此,该公司认为无须支付小于经济补偿。
小于则称,《辞职申请表》载明的离职原因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,并提交录音证据进行反驳。该录音证据显示,小于曾在离职前多次与某家装公司人力经理沟通,表明因公司拖欠工资、提成被迫离职,要求在离职申请中写明前述原因,均遭到该公司相关人员的拒绝。为了尽快办理离职手续,小于无奈在《辞职申请表》填写因“个人原因”辞职。
庭审中,小于认为,自己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,故要求某家装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,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。
02
劳动者提出关键反驳证据
审理该案时,法院查明,某家装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小于工资、提成且金额较大的事实。而根据小于提供的关键证据——录音,足以推翻《辞职申请表》载明的离职原因,证明小于真实的离职原因是因该家装公司拖欠工资和提成,以及小于曾要求在离职申请中写明前述原因但被拒绝的事实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用人单位应当按时、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,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,劳动者如果以此为由离职,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。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四十四条规定,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、除名、辞退、解除劳动合同、减少劳动报酬、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,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。
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分析: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,用人单位应先就劳动者的离职原因进行举证,如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举证证明的离职原因不认可,则应提交反证证明其实际离职原因,否则应各自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。
该案中,结合查明的事实,法院采信小于关于离职原因的主张,最终判令某家装公司补足欠付小于的工资差额和提成,并依法支付小于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。
03
离职协议如何签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实践中,在劳动者离职时,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协议约定“无任何争议”等兜底条款,意图一揽子解决离职问题,降低诉讼风险。这样的离职协议真的有效吗?
一般情况下,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署的诸如“无任何劳动争议”的离职协议具有法律效力,劳动者签订协议后反悔的,法院不予支持。
但是,如果劳动者举证证明其签署协议时另一方存在欺诈、胁迫或乘人之危情形;或用人单位作出了与离职协议相悖的意思表示;或用人单位明确存在欠付劳动者工资情形的,依法可请求撤销。
在签署离职协议时,应认真阅读协议条款,谨慎签订,尤其要留心“无任何争议”“所有款项”“放弃某权利”等兜底条款,确保离职协议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,如存在胁迫等情形,应注意留存相关证据或拒绝签署。
同时,尽量保证离职补偿金额以外不再存在其他应付未付劳动报酬,避免不必要的纠纷,如确有其他未付款项无法囊括,应及时通过书面形式予以固定。
内容来源:全国总工会微信公众号、工人日报
内容编辑:深圳人社 金八号配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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